结合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省安全监管局组成以杨小垣同志为团长,相关业务处室处长和专家为成员的宣讲团,从7月中旬开始深入中央驻粤和省属企业宣讲《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监总厅培训〔2013〕82号,以下简称《决定》),宣讲团在宣讲活动中积极听取企业意见,热心服务企业的精神受到企业好评。
7月11日上午,宣讲团专家到广东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决定》集中宣讲,重点介绍了《决定》出台背景、基本特点及重大意义,广东省贯彻落实《决定》实施意见的主要举措。通过培训,学员们对“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有了新了认识,对安全培训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有了新的深刻理解。公司本部主会场,粤北、梅龙地区分会场共140余人参加学习培训。7月12日上午,宣讲团专家到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进行《决定》集中宣讲,重点介绍了安全培训工作总体思路和目标, 以及“三项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职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安全培训违法处罚和“三个一律”责任追究制度等内容,剖析了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酿成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宣讲结束后,广州文冲船厂安保部经理欧阳安路就建立企业安全培训责任制及管理体系的经验,增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针对性和成效的方式方法等方面与学员们进行了交流互动。通过宣讲团专家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解读,学员们更加准确地把握《决定》精神实质,更加全面、深入地理解《决定》内容,为全面加强安全培训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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