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上午,受省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富委托,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冯寿宗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国务院督查组反馈会精神。局副厅级以上干部和各处室、分局、应急指挥中心、技术中心主要负责人和监察专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对广东省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的情况,并就如何贯彻落实反馈会精神及省政府陈云贤副省长、林英副秘书长的要求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部署。省安全监管局要把国务院督查组对广东省督查后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作为压力和动力,深入学习领会和借鉴国务院督查组的做法,在全省下一步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中做到准备充分、方式创新、检查严格、作风过硬,确保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取得实效。一是落实措施,立即整改。以省安委会名义立即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研究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提出的安全生产问题;要求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河源、梅州、惠州、东莞、中山、江门、清远市政府切实负起督办主体责任,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立即整改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检查和抽查企业发现的具体问题和事故隐患。同时,立即整改落实省安全监管局监管行业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问题。二是举一反三,深入推进。要求全省上下要对前段大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特别是针对国务院督查组指出的问题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全力把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引向深入。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加强对镇(街)安全生产检查的督促指导,切实提高镇(街)安全生产检查的实效。三是创新方式,讲求实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学习借鉴国务院和省督查组做法,采取飞行突查、定量抽查、专家助查、专业检查和综合督查等方式,严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发挥省安委办综合监管职能,协调相关行业部门,尤其是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完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规范,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指导,提高检查督查工作效能。以抽查促倒查,通过查企业倒查相关政府和相关部门,尤其是镇(街)的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四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部署;各级安委办要落实综合协调职责,组织好本地区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的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实行“零容忍”,对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强化社会监督。要求各地各部门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促进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改进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切实做到真抓、真查、真改,严监管、严执法、严作风,知实情、出实招、求实效。(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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