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南方日报在重要版面发表了省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富的署名文章《全面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落实》。文章从广东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的探索、创新、突破以及取得的成效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论述。实践证明,必须在保证安全生产中促发展,在加快发展中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实现经济增长与安全生产同步协调,探索一条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互促共进的新路。
文章指出,近年来广东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尤其是2011年以来,省委、省政府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这一核心任务,全面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有力促进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安全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灵魂。广东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坚持安全发展,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客观需要;二是实现“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客观需要;三是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扭转安全生产严峻形势的客观需要。相比以往的各项举措,“一岗双责”制度体现了四个方面的创新:彰显一个“党”字;注重一个“考”字;兑现一个“奖”字;落实一个“否”字。
广东省委、省政府推行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在广东安全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安全生产工作的地位显著提升,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推动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通过全面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目前,全省各级党政“一把手”已经站在第一线,形成共识,高度关注安全生产,必将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发挥重要指导作用。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将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全力开创安全监管工作新局面,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以及“创建平安广东”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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