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执法能力建设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
2012年7月25日至26日,全国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执法能力建设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杨元元出席会议并讲话。广东省安全监管局局长杨富代表我国东部地区作了题为《强化能力建设,推动安全发展,为建设幸福广东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的经验发言。
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能力建设规划》),安排部署全国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执法能力建设总体工作,研究落实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执法专业装备建设项目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交流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执法能力建设经验,研讨《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条件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讨论稿)》和《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条件标准化建设考评办法(讨论稿)》。
广东省安全监管局局长杨富同志代表我国东部地区正在作经验发言
杨元元在讲话中指出,加强基层安全执法能力建设,是安全监管走向专业化、技术化,实现依法治安的现实需要;是有效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建立有序可控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是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科学防治的必然要求。并强调,要切实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增强基层安全监管部门的执法履职能力。要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主管领导、项目负责人和责任部门;要认真把握中央投资政策的有关要求;要突出实际需求;要建立协调沟通工作机制;要紧紧围绕实用、好用、耐用这个目标来做。
杨元元最后强调,加强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是安全监管系统一项转变自身能力、提升自身素质的重要任务,更是一项强基固本的战略性工程。我们要以做好此次建设项目实施为契机,扎实推进能力建设规划的全面落实和总体实施工作。为规划的实施开个好头,为能力建设打下好的基础,为党的十八大召开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据了解,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执法能力建设项目是《能力建设规划》11项重点工程的基础工程,规划投资118.82亿元(占《能力建设规划》总投资的51%),用于全国2853个县级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76个团级安全监管部门办公业务用房、执法交通工具和执法装备建设。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发改委落实中央政府对中西部地区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执法装备投入。东部地区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的能力建设资金由地方政府落实。
杨富在发言中谈到,广东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作为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基础来抓。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有力指导下,近些年,广东省安全生产工作得到全面发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初见成效。一是机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二是安全投入不断加大;三是安全监管领导体制不断创新;四是安全生产规划工作不断强化。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有关做好《能力建设规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省安委办及时将《能力建设规划》转发到各地、各部门,并积极会同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迅速部署推进《能力建设规划》实施。目前,已结合广东省实际,研究制订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实施方案中明确了规划实施的总体目标、领导机构、建设资金筹措渠道和考核办法等。广东省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全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监管局负责人和规划科技处处长以及县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等共100多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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