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的相关规定,自2010年3月1日起,广东省安全监管局不再受理成品油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的相关业务,将统一下放由各地市负责。为此,2月5日,根据陈建辉局长指示,省安全监管局组织召开全省视频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黄晗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黄晗副局长指出,自国家颁布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原国家经贸委出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在成品油经营单位全面实施安全许可制度以来,省和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认真按照国家法规、规章要求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工作部署,坚持标准,严格条件,依法行政,以从严实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制度为抓手,推动成品油经营单位安全监管工作,在建章立制、查治隐患、“三同时”管理、督促指导、科技兴安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我省近年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当前成品油经营单位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油库设施运行时间较长或规模较小,安全设备设施不完善。二是部分加油站因城市发展较快,周边安全问题比较突出。三是边远地区(山区、海岛)加油站规模较小,安全投入不足,油站安全生产与居民民生需求矛盾十分突出。要求各级安全安全监管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在日后的工作中研究解决。
黄晗副局长强调,成品油经营单位安全许可审批权限下放是政府转变职能,提高行政效能的需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有利于方便基层办事,减少环节,提高审批效能。二是有利于明确职责,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实现权责对等,搞要源头监管。三是有利于省局从繁重的具体事务中脱离出来,集中精力,加强政策研究,搞好工作指导和监督,更好地推动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发展事业。
黄晗副局长要求,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从大局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定和省局的部署要求,坚定信心,奋发有为,依法做好成品油经营安全许可工作。一是做好政策制度的衔接。抓紧制定本地区开展成品油经营单位安全许可工作的相关制度、程序和要求,报省局备案。二是落实和完善许可工作条件,确保许可工作质量。许可工作要做到“标准不降低、程序不变通、时间不超限”。三是切实加强和做好证后监管,坚决克服“重发证、轻监管”的不良现象。四是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克服任务重、人员少、经费不足等各种困难,扎扎实实认真履行好职责。五是依法行政,加强服务,廉洁办事,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三难现象,真正做到依法用权,干净办事。
根据会议的安排,省安全监管协会的专家代表还围绕成品油经营单位安全许可的技术审查等问题作了大会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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