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等华南四省(区)海上搜救工作联席会议在海南省海口市胜利召开,广东省海上搜救中心副主任、省安监局纪检组长黄棕棕同志带队一行9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部分典型搜救案例进行了分析和评估,介绍了与越南、香港、澳门、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搜救合作经验,讨论修改《华南四省(区)海上搜救协作规则》,探讨了搜救责任区域分界问题。
会议认为,闽、粤、桂、琼四省(区)所辖海域相连,是我国内贸运输的主要通道和重要国际水道,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海上运输日益繁忙,海上安全事件也日益增多,海上搜救工作任重道远。闽、粤、桂、琼四省(区)既要加快自身海上搜救能力建设,又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搜救资源,充分发挥四省(区)海上搜救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会议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与合作,不断提高区域合作能力;二是要不断完善合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充分利用区域内的搜救资源,提高海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三是要共同分析案例,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推广好的经验,改正错误做法。
会议指出,四省(区)海上搜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做得很好,为跨区域的海上联合搜救搭建了一个很好的平台,这种模式得到了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的认可和大力支持,今后将更好地继续执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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