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在霍尼韦尔(广州)摩擦材料有限公司工作的四川籍工人阿春,被广州市职业病防治医院诊断为职业性慢性轻度苯中毒,公司以“医疗期早过了”为理由拒绝为其治疗。在多方寻求帮助无果的情况下,阿春的苯中毒一直没有得到有效治疗。
我叫阿春,来自四川,2000年4月5日进入广州市开发区一家外资企业——霍尼韦尔(广州)摩擦材料有限公司工作。2008年底被检查出身体异常(白细胞减少),由于很长一段时间经常感觉到头痛、失眠,并且经常感冒,医生说可能是苯中毒,于是2009年3月到广州市职业病防治医院检查.
被诊断为职业性慢性轻度苯中毒(白细胞减少症)。同年5月,我的同事
曹林也被诊断为职业性慢性苯中毒(白细胞减少症)。2009年4月底,我向公司申请送我去治疗。当时单位领导说公司会对我们的职业病按照法律程序负责到底。几天后将我送到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治疗苯中毒。入院不久医院针对我们病情给出了治疗方案,该方案费用有点高,需要单位盖章确认。公司领导看后却没盖章,说需要讨论。到了月底,我打电话问了好几次答复都是这个方案不好。单位不能盖章,五月底又把我转入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治疗。直到2010年1月。在住院期间单位老是给我们欠费,有时欠太多医生就把一些药给停了。我就只能天天打电话催公司。基本上每个月都要欠费。在住院9个月中,单位领导也没过问我们的病情,更谈不上关心了,一点人文关怀都没有。每个月的生活费都要自己找发票去报销。其他公司有员工住院还有营养费,可我们啥也没有。也在这期间公司给我们做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7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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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单位接我们出院出院时医院给出的病情介绍明确写出需要继续治疗。同时出院小结中医生意见是”转门诊继续积极治疗”,我同事曹林的出院小结也是相同的写法。出院后公司安排我们要回厂上班。我们说病没治好怎么办,公司领导说可以边上班边治疗苯中毒,我们去劳动局咨询,答复是7级工伤要上班,还说如果我们自己不上班被公司炒掉后果自负。我们就这样又上班了。
2010年春节过后我们要求公司送我们去治疗苯中毒,最后送我们去省职业病防治院拿了9天的药。3月底我们再次叫公司送我们去检查拿药时,公司却说我们的医疗期早过了,公司以后不再负担我们的医疗费用,叫我们自己负责。后来我们了解到医疗期满后还需要继续治疗的,可以申请继续治疗或者旧伤复发。
我们找到了广州市劳鉴委,说了我们的情况,也给他们看了职业病防治医院的病情介绍。他们说可以申请,拿了张表说填写好了让单位盖章就可以了。我们填好后找到公司领导盖章,负责人先是故意刁难我们说这没填好哪里没填好,没填好就不盖章。折腾了好多次,最后我们再找到他们,他们却说不会给我们盖章的。说是没有法律规定单位一定要给我们盖章。并说如果我们找到哪条法律规定公司一定要给我们盖章,他们就盖。我查了很多资料,也咨询了相关政府部门都说没有相关规定。我实在没办法又找到劳鉴委,答复是公司不盖章他们就没法受理。我们拿出我们劳动合同,他们说没用。一定要公司盖章同意我们申请才行。我询问他们单位现在不盖章不同意我们申请怎么办?他们说自己想办法。后来我又找了开发区劳动局。他们打了个电话到公司问了下,说他们也没办法。没有强制单位盖章的依据。找开发区工会,工会打电话给单位负责人,他们听说是工会打电话怎么就不接,然后工会的到负责人办公室去找他们,他们都全部回避了找不到人。找到厂长,厂长回答说我不管他们这事,再说这个事也不归我管,管不了之类的话。找公司工会主席兼安全经理他也说管不了,没权力管。最后工会的人也没办法说以后在说吧。后来又找了卫生监督所,当他们听说已经做了工伤认定,就说这事不归他们管。应该找社保局。我们又找了社保工伤科,他们说没有了医疗期如果产生了医疗费用社保不给报销。还是叫我们去申请医疗期。
找来找去大半年了依然没有结果。我们很无奈,也不知道谁为我们的职业病负责?(到现在我们已经半年多没有拿药了,身体渐渐的又回到了以前的状态。我们很无奈,现在我们一个月发一千多的工资,去拿一个月的药都要一千多根本没法自己去治疗苯中毒。自己要生活,家里小孩上学也要用钱,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公司给我们造成了伤害现在不管了,我们这样的病,一个普通的打工者怎么也负担不起的。)
( 本文来源: 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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