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强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工作成效明显。近三年来,该市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基本得到控制。今年以来,截至9月,全市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4.11%、3.55%。该市的主要做法:
一是抓好 “三化”建设。围绕梅州市委、市政府“推动绿色崛起、实现科学发展”的中心工作,市安全监管系统突出抓好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三化”建设。第一,抓好制度化建设。通过出台《梅州市关于全面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意见(试行)》和《梅州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制度》,对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形成制度,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努力使安全监管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责可究。第二,抓好规范化建设。坚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坚持每月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完善和规范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台账,落实安全生产督查报告制度和备案制度,明确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督办、销号等一系列程序和管理办法。同时,围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责任倒查等重要工作环节,落实专人负责,规范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第三,抓好标准化建设。在总结推广水泥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安全标准化建设责任制。在矿山、危化品等企业启动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推广新工艺、新技术。该市从今年初起,计划用两年左右时间,建立起一批市、县、镇级安全生产文明样板企业、车间和班组。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三个保障”。第一,强化投入保障。注重从县(市、区)政府投入、企业投入、部门投入多方面入手,通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安全费用提取、安全风险抵押金等一系列措施,切实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梅州市虽然是山区市,经济落后,基础薄弱,但一向注重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梅州市各县(市、区)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规定:2009年,兴宁市、梅县、蕉岭县要设立不少于80万元,其他5个县(区)要设立不少于50万元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各县(市、区)要把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确保其投入使用。该市还要求有关部门不断增加安全生产资金投入,逐步形成稳定、可靠的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保障渠道,提高安全隐患整改率。第二,强化应急救援能力保障。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尽快修订、出台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宣传、公安、消防等部门的应急责任和防范措施。今年底之前,梅州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全部挂牌成立,并做到编制、人员、办公地点、经费和办公设备落实到位。第三,强化安全监管队伍保障。要求各县(市、区)在稳定镇级安监机构人员的基础上,指导镇级安监机构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台账,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解决镇级安监机构的装备、检测检验设备等。同时,加快推进村(社区)安监网络建设,2009年底之前,在全市2040个行政村和89个社区全部设立安全生产巡查员。
三是强化工作创新。梅州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平远县政府2008年召开了10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其中县长主持的就有9次。该县特别支持镇安监机构开展工作,每月给镇级安监人员100元工作补助,并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镇和县直单位岗位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内容,对各镇党委书记、镇长每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及时在全县公布。蕉岭县创新非煤矿山监管方式,成立挂钩监管安全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对非煤矿山实行分片包干监管。梅县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三项经济政策”,采取灵活措施,确定各类型生产经营单位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费用的收取和提取金额,2008年收取风险抵押金1634万元。丰顺县印发了关于设立镇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通知,在12个镇各配备1名正股级行政编制专职主任。梅江区重视村(社区)一线安全生产巡查队伍建设,建立了近100人的村(社区)监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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