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调研
2月中旬,省安全监管局执法总队就如何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对中山、肇庆、江门等市进行了调研。
1月12日,省局下发了《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做好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国际金融危机新形势下,各地在加强监管执法的同时,增强服务意识,帮助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各市安全监管局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肇庆市安全监管局结合市政府的要求及本地经济受金融危机影响小的特点,梳理出以“重点打击违法违规生产,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动的打击力度。江门市安全监管局根据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和处罚工作,要求到企业执法监察要加强请示报告,涉企检查须经局领导同意,对涉企数量较多的检查,以及重大检查和处罚,须报经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每月将上月度涉企行政处罚的情况,报送市政府纠风办备案等。中山市安全监管局坚持从有利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出发,率先在全省安监系统建立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相继制定《中山市安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中山市安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
从各地了解的情况看,在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当前经济形势下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的具体问题研究不够。少数人认为当前形势下应放松执法监察工作以减轻企业负担,而忽视了在当前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下,企业效益下滑,很有可能造成安全管理不到位的现象,同时,基本建设规模扩大,在安全准入把关不严的情况下,有可能造成新的事故隐患。二是对《通知》的具体要求缺乏正确的理解,在执法办案过程中难以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少数人误把慎用强制措施理解为对违法行为的听之任之,把宽严相济理解成对违法行为的不闻不问,部分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仍需提高。三是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年度工作计划内容不具体,工作指标制定不严谨,可操作性不强,月度和季度的工作重点不突出,责任不明确。
为此,执法总队对下一步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正确把握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遇到的新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对策措施。二是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业务指导,开展执法监察业务培训,提高执法办案质量。三是细化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计划,突出执法监察工作重点,落实各级执法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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