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作者:吴琳婧 日期:2013-07-04
63岁的敬某是重庆市江津区某建材公司退休职工,上个月因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查出尘肺三期。听说退休后就不能再被认定工伤,近日,敬某特地来到重庆市江津区人力社保局咨询。
其实,针对敬某这类的退休后查出职业病的情况,重庆市早在2010年就出台了《关于职工退休后被诊断为职业病工伤待遇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规定,退休前曾从事过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的工作,退休后未继续从事可能导致该职业病危害工作的退休人员(含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按照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定被首次诊断为职业病的,可按国家和重庆市工伤认定相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退休人员被诊断为职业病并认定为工伤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享受工伤待遇。
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尘肺病作为职业病的一种,与普通的工作中受到的伤害有区别,它有着一定的潜伏期,许多曾经从事过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工作的职工,可能要等到退休后才查出职业病,如果以“已达退休年龄、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进行工伤认定,则无法保障这部分人群的权益。
听了工作人员的解释,敬某总算松了口气。日前,他已向江津区人力社保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并被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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