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1-18 07:38:00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段涵敏 [提要] 职业病主要与劳动环境、工作性质有关,企业是防治职业病第一责任人,但不少中、小企业意识淡薄,职业病防护措施大都没有落实,甚至根本没有行动。
本报1月17日讯(记者 段涵敏 通讯员 谢丹)职业病主要与劳动环境、工作性质有关,企业是防治职业病第一责任人,但不少中、小企业意识淡薄,职业病防护措施大都没有落实,甚至根本没有行动。为推动企业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今天,长沙市疾控中心和市安监局对16家创建验收合格的职业卫生管理示范企业进行表彰并授牌。
长沙市疾控中心职业病防治所副所长金若刚介绍,长沙市约有2000多家企业存在职业病危害。很多职业病是可防不可治的疾病,即使治好了也会留下后遗症;只有前期预防,才是消除职业病危害的根本途径。但不少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小作坊没有任何职业防护,劳动者自身维权意识不强,职业健康体检率仅一成,致使职业病发病形势愈发严峻。从2012年开始,长沙市开展“职业卫生管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专业人员对创建企业提供“一对一”的专业技术服务。
专家提醒,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企业要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告知职业危害因素,做好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体检工作,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到位。劳动者要有职业病防范意识,签订劳动合同要写明职业病相关内容、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患上职业病要注意保留证据和诊断证明,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长沙市职业健康体检咨询电话0731―84728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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