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重庆市市级部门职业卫生监管职责移交仪式在市卫生局举行,自2013年1月1日起,对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相关监管职能,将由市安监局和重庆煤监局行使。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和中央编办的相关文件,市安监局和重庆煤监局将担负各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相关的监管职能。
据介绍,市安监局和重庆煤监局将负责起草与职业卫生监管有关的地方性法规,拟定职业卫生监管相关规章,并组织拟定地方职业卫生标准中,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工程控制、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体职业防护等相关标准。
此外,还将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等工作审查及监督检查,颁发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等与职业健康有关的监管职能。
据悉,市安监局今后还将负责汇总、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供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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