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8-10 新闻来源:西部在线
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一规定四办法”,切实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督管理,义马市安监局采取“四项措施”做好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
一、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职业病防治监管执法业务水平。组织单位执法监察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进行讨论,确保每一个执法监察工作人员都能准确把握和领会相关法律法规的实质和要求,奠定坚实的业务基础。
二、开展调研排查,对监管的职业病防治企业进行摸底调查。组织人员深入用人单位一线,对涉及职业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初步确定我市危险化学品、冶炼、机械加工、屠宰、仓储、畜牧等行业的24个用人单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并初步划分了职业危害因素等级。
三、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切实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学习有关规定,并通过对职业卫生事故案例的讲解,使用人单位充分认识到做好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及职业病防护的重要性,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进一步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
四、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相关措施,积极有序开展职业病防治各项工作。完善内部相关管理制度,落实职业安全健康责任制;认真进行职业危害项目申报;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职业卫生现状评价和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
五、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估;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措施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并在易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说明等。
作者: 姚拴强 编辑:许红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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