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8日 09:36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甘肃新闻网兰州9月28日电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9月12日,古浪籍农民赵文海一纸诉状,将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勘查院告上了法庭。从1998年赵文海在该院物探队昌马金矿工作到2004年发现患有尘肺病,再到2011年确诊,已过去了整整13年。由于时间过于长久,赵文海的职业病维权路走得颇为艰辛。
漫长的职业病维权路充满艰辛
今年42岁的古浪籍农民赵文海,已被确诊为尘肺(Ⅲ期)合并感染、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心功能不全(3级),呼吸衰竭。
是如何患上这样的病呢?赵文海告诉记者,从1998年3月至2003年12月,他和工友三人一直在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勘查院下属的酒泉市玉门镇昌马金矿打工,期间担任风钻工。昌马金矿井深180多米,通风条件非常差,一半以上处在缺氧状态。尤其是打眼的时候,声音震耳欲聋,井下粉尘弥漫,能见度不到一米。“矿上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虽然配发口罩,但也只是市场上5元钱的那种,用烂了才能换,工友们浑身都是白灰。”
在这样的条件下,赵文海工作了6年。2004年3月,已回到家中的赵文海出现了胸闷、咳嗽、乏力等症状。他以为是感冒,并未在意,但身体状况却每况愈下。2009年,经武威市疾控中心检查,赵文海得知自己患了肺上的毛病。2011年2月20日,古浪县政府组织曾在矿上工作过的人体检,这一次,赵文海拿到了确切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2011年12月,赵文海来到兰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但由于此事历时过长,仲裁委并没有受理申请。无奈之下,2012年1月12日,赵文海将地勘院告上了法庭。法院一审认定他们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但二审后,这起案件目前没有了着落,赵文海和他的工友们的难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
而得了职业病却维权艰难的人远不止赵文海一个。省安监局职业健康处韩处长告诉记者,甘肃省职业健康工作形势严峻,职业病患者总量大,但报告比例低,且认证程序复杂。一般情况下,处理的程序可以达到10项,走完程序需费时1514天(近五年)。
“就广大农民工而言,因为时常变换就业单位,大多数人都没有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岗前没有接受过职业卫生培训,工作过程中也没有进行过体检,往往稀里糊涂就得了职业病。这种情况下,该找哪个单位维权就是最大的难题。”甘肃久铭律师事务所刘律师如是说。
让单位“自证其罪”患者伤不起
“天塌了……”得知自己患有尘肺病后,赵文海如此形容。尘肺病末期患者只能跪在床上,不能平躺,否则会窒息而亡。跪着,是大多数尘肺病人离世的姿势。为了省钱给赵文海治病,赵家的一日三餐通常是:早餐馍馍、中午土豆、晚上面条,偶尔的颠倒三餐顺序便是换换口味。这对身体需要消耗大量蛋白质的尘肺病患者来说,是致命的。
迫于无奈,赵文海才拿起了法律的武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由于诸多原因,目前甘肃省隐性职业病病例大量存在,经体检筛查等原因出现群体性职业病事件的可能性依然存在。许多职业病患者都没有得到有效救治,更不用提维权一事。
“这其中的原因包括,职业病的发生并不像安全事故那么紧急,社会震撼力、影响力较小。且职业病有一定的潜伏期,发病缓慢迁延。”韩处长分析。
“从调查看,甘肃省中小企业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水平低、对职业病防治工作不重视,防护用品配备不到位、生产工艺设备老化陈旧,导致职业健康检查滞后。同时,基层监管人员编制数量少,结构不合理,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监管经费难以保障等现象普遍存在,使一些职业病危害问题没有被及时发现和整改。”
“另一方面,由于职业病具有隐匿性,而务工者又具有很大的流动性,在职业病认定证据收集方面,有很大的困难。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等资料都掌握在用人单位手中,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不愿提供,要靠劳动者自己来收集,困难重重。”采访中,刘律师告诉记者。
“即使相关资料收集完毕,并进行了职业病诊断,职业病患者的处境依然不容乐观。现在很多企业都存在恶意复议的现象,职业病诊断作出以后,企业会进行逐级的复议,然后再起诉、上诉,采取先拖后解决的办法。一般职业病患者的家境并不宽裕,再加上沉重的治疗费用,在他们没有钱治疗、又看不到解决前景的情况下,往往企业给点钱就打发了,与他们应得的赔偿相差悬殊。甚至有些时候,病重的职业病患者等不到赔偿就已离世。”
“今年年初,《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正式施行,但其只是完善了职业病诊断、鉴定制度,而已经鉴定为职业病的农民工在现有的法律体系下仍然很难取得足够赔偿,现行工伤保险体制也无法弥补其所受到的损害。”
“防”胜于“治”
省安监局最近发布的2011年全省职业病报告显示,2011年,甘肃省接触粉尘毒物人数约30万人。各类职业病新发病例184例,其中兰州市所占比例最大。由于职业病病例增多,如何维权被广泛关注。
韩处长认为,应从源头抓起,各类企业都应实现“他律”向“自律”、“被动”向“主动”的转变,真正把职业危害问题解决在基层,从员工被聘用的那一刻起就要建立健康档案。逐步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企业实施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制度,使存在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不经论证批准不得立项、不准开工建设。针对职业病具有的潜伏性,对一些已经能预见职业病风险的行业,在工商注册时就应提前缴纳职业病风险基金。对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应进行必要的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形成群防群治的局面。并着力打造一支“能查、会干、善管理”的职业卫生监管队伍。
“当然,这些工作不是由单一部门来解决的,需要政府及各个相关部门的积极沟通协调,并在经费上给予一定的支持。”
“职业病患者一病就穷,一穷维权能力就更弱。”刘律师认为,法律应明确规定职业病诊断所需费用的免除标准,并建立针对职业病患者的援助机构,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医疗保障。还应设立专门的劳动保险,以便问题出现后当事人能及时得到救助。针对职业病患者的维权困境,职业病诊断应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一些小微企业一旦赔付能力不足,就会出现企业老板逃之夭夭的情况,导致患病农民工后续治疗和生活无以为继。因此,有专家认为,应提前制订一套企业职业病赔付预警方案,通过提前向重点高危企业收取押金的方式,保障后续赔偿金能及时偿付。对屡教不改的违法企业,行政监管部门应该实施缴费比例动态调整机制,病人越多,缴保额度越高,让违法者付出沉重的代价。(记者 吕霞 苏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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