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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下月起 事业单位必须为职工办工伤保险

字号+ 作者:小编 来源:职业病网采编

2016-02-28 21:38 我要评论( )

原来是企业必须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现在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也必须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最近万州区政府办公室发出通知,从下月1日起,万州区所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都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体职工缴

  原来是企业必须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现在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也必须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最近万州区政府办公室发出通知,从下月1日起,万州区所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都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体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只是单位缴纳

  现在万州数百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要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了。但怎样参保并缴费呢?万州区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首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基准费率为0.5%,缴纳的费用由单位支付。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全体职工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总额乘以基准费率之积。如果单位职工月平均基本工资低于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

  以今年首次参加工伤保险为例,重庆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是2944元,如果职工工资低于2944元×60%=1766元的,就要按1766元作为单位为每个职工缴费的基数。据悉,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由单位自筹解决。

  参保情况应在本单位公示

  通知规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参加工伤保险,统一到万州区社保局办理工伤参保登记手续,并按时到万州区地税局缴纳工伤保险费。同时要求,首次参加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必须在今年12月31日前办完工伤参保登记手续。

  “单位还要把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在本单位进行公示!”万州区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参加工伤保险,由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参加工伤保险后,职工一旦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可以向万州区人力社保局申请,由万州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进行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再由万州区劳动鉴定委员会负责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由万州区社保局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待遇。

  “参保职工发生工伤,万州区有6家工伤定点医院可以治疗。”万州区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说,参加了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需要及时救治的,应到三峡中心医院、万州区人民医院、万州区第四人民医院、万州区中医院、万州区中西医结合医院、万州区第五人民医院这6家工伤定点医院抢救治疗。

  不参保单位将承担法律责任

  这个规定是不是可参保可不参保?万州区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称,肯定是必须参保,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据了解,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待遇大幅度提高了:因工死亡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从原来的48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提高到按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发放,是原来标准的2倍多;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调整1至4级、5至6级和7至10级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原标准基础上分别增加了3个月、2个月和1个月的本人工资。(来源:三峡传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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