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首次以市政府的名义,把职业病防治纳入长期规划,并把防治成效纳入镇街考核指标。告别以往卫生部门的“单打独斗”,明确了发改、经信、教育、科技、公安、监察、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保、住建、外经贸、卫生、工商、安监、税务、工会、妇联18个部门的防治责任。
点评:首次以市政府名义、18个部门携手上阵,并且纳入镇街考核指标……这些无疑都说明东莞职业病防治的规格不断抬高,自上而下的行政监管日益强化。
然而,规划中也提到,目前东莞的职业病防治形势仍然严峻,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有关部门的相应措施并未达到预期效果。因此,在行政监管不断强化的同时,我们也要思考,是否为劳工寻求保护与救济提供了渠道?事实上,自下而上的职业病救济体系,有待建立与完善。劳工有权利关心自己的劳动环境,并在救济、诉求、补偿等方面提出他们自己的意见。政府将来应该在这些方面提供相应制度设计,毕竟职业病防治的真正驱动力量,来源于劳工自身。(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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