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阜新市职业病防治措施再出“狠招”,此招对治理企业职工职业健康起到一定的保障作用。
工资集体协商不规范甚至还有的不签订集体合同、社会保险漏缴、不给职工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在抽查中暴露的这些问题,不是发生在一般企业,而是出在辽宁省阜新市一些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中。该市劳动关系监督委员会提出,应进一步规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评选、认定、管理工作,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应取消其荣誉称号。
从2006年起,该市每年都进行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对达到社会保险缴纳、职工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集体合同签订等12项评选标准的企业,授予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目前,该市有120户市级以上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今年上半年,由阜新市总工会、人大、人社局等18家组成的劳动关系监督委员会对32户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及履行情况进行抽查,其中28户为2006~2010年度的市级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检查中发现,多数企业能够开展各种形式的工资集体协商,但是存在协商过程不规范、协商标准低、协商内容少、劳动定额及工时工价不明确的问题。甚至有的企业还存在工会主席和老板个别商量后签了书面工资协议、根本没有协商程序的问题。
企业社会保险漏缴也是检查中发现的问题。32户企业中有25户没有为职工全员缴纳社会保险,美中鹅业、嘉隆电子两户企业的养老保险从2008年起断保,嘉隆电子失业保险欠费。实维天食品、大金钢构、珂曼服饰漏缴、欠缴情况比较严重。另有20户企业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欠、漏缴情况。
在此次抽查的32户企业中,只有19户为职工作了职业病健康检查,有13户没作过健康检查。
阜新市劳动监察支队向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7户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意见书”,市卫生部门向10户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建议书”。截止到7月末统计,受检企业已新签劳动合同65份,新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7份,进行职业病健康体检230人,补缴社会保险89万元。
对一家拒不签订集体合同、不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外资企业,该市总、园区工会多次约见该企业外方负责人,通过对话交流、邀请参加工资协商现场观摩会等活动,最终解决了问题。这名外方负责人在任期届满回国前与企业工会签订了集体合同,并进行了工资协商。(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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