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上午,为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济南卫生局将济南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由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调整至济南医院。今后,济南医院将作为济南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承担起全市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组织和日常管理工作。
据介绍,在完成交接手续后,济南医院与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了深入地交流,学习借鉴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经验。医院专门成立了职业病诊断鉴定办公室,建立健全了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完善了鉴定工作流程。目前,承接鉴定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就绪。近日,该院已接受职业病诊断鉴定咨询1人次,受理鉴定申请2起,近期将组织进行鉴定。
据悉,当事人如对驻济职业病诊断机构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有异议时,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起30日内,可向设在济南医院的济南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申请鉴定。(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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