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房山区人民政府6月2日下发的《2010年房山区小煤矿关闭验收工作方案》的统一安排,5月31日后,煤矿企业多数从业人员要妥善遣散,按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发还职工工资,发放遣散费用,6月10日后要遣散全部人员。当时,已有部分矿工检出了尘肺病。
如今时间过去一个月,矿工们并未“妥善遣散”,虽然都没了工作,但却不得不一天天等下去。
39岁的任荣刚刚搬到房山区政府所在地良乡。在良乡东关下车后,记者曲里拐弯走出好长一段路程,在一堆几米高的沙子旁边,才找到了他租住的小屋。房间面积不过10平方米,床就占去了一半的空间,吊扇垂下来,随时都可能碰到头顶。
任荣告诉记者,之前他和老婆、孩子都住在史家营乡,出了这事之后,孩子让亲戚接回老家了,老婆在附近旅馆找了个临时工作。“收入没了,不敢住好的地方,就这房子每个月租金还要170元。政府又没个解决问题的具体时间,只叫我们等,可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最让矿工们困惑的是,他们在朝阳医院体检后出具的“尘肺X线诊断报告”竟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因为正式的职业病诊断报告要单位开证明,提供相关的材料,医院才能出具。
“我们拿着诊断报告去区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和工伤认定,才知道自己花钱做的体检不算数。”一矿工无奈地说,要我们找矿主开证明,这不是难为人吗“听说出事之后,矿里老板把我们的合同、上岗证等材料都烧掉了,老板怎么可能给我们开证明!如果政府部门能督促一下,可能还有希望,而现在没人管我们。”
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几个矿工还是在6月22日再次来到朝阳医院,想看看是否有别的办法。当天,半月谈记者跟随他们,感受了职业病诊断的艰难。
早上9点,朝阳医院9楼咨询台。工作人员:你们必须要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否则就算医院给你们开了鉴定书也没用◇工:可是单位不给我们开证明,怎么办工作人员:至少要房山区卫生监督部门或者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提供的介绍信。
根据2003年下发的《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用人单位不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诊断所需资料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机构应当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自述材料、相关人员证明材料,卫生监督机构或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提供的有关材料作出诊断或鉴定结论。
矿工们仿佛看到了一点希望,立即返回房山。
早上10点50分,房山区卫生监督所大型活动保障科◇工:能不能给我们开个介绍信,让我们去做诊断。工作人员:这个开不了◇工:医院说,如果单位不开你们开也行。工作人员:我们都不知道你们是哪个矿的,也不知道你们干了多长时间,怎么开翻来覆去说了半天,眼看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要发火,矿工们退了出来。
时近中午,太阳火辣辣地烤人◇工们无计可施,闷坐街边,最后决定再到安监局碰碰运气。
下午2点,房山区安监局煤矿科。工作人员:我们没有权力开这个介绍信◇工:那你们这儿应该有全区煤矿工人安全培训的档案吧一查就知道我们在哪个矿干了多长时间了。工作人员:这里没有档案,你们到乡里看看。
就这样,矿工们的要求被一再拒绝,到下午4点记者离开时,他们仍是一无所获。
经多方努力,截至记者发稿,台西矿矿主为8名工人出具了相关材料,而其余矿工仍没有迈出尘肺诊断的第一步。
医学鉴定难背后的法律漏洞
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明文规定,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职业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等等有关材料。
“目前,让申请做诊断者出具这些材料确实勉为其难,甚至根本无法提供。”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安全工程系主任孟燕华告诉记者,原因有两个:一是对很多从业人员来说,依然无法提供一份白纸黑字的劳动合同;二是职业病诊断所需的部分材料要经过用人单位盖章,这就意味着让用人单位出具可能于对自己不利的证据。
专家建议,应尽快完善职业病的诊断程序和工伤认定方法。实际上,目前我国职业病防治法正在修订过程中。参与了修订工作的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抄教授告诉记者,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劳动关系已经深刻转变,但职业病的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跟上,还是依照以前主要是国企时的办法。
“我们现在是把医学诊断和法律责任认定绑在一起,一个机构一旦出具职业病诊断报告,也就意味着同时认定了责任主体,这使诊断鉴定机构的压力很大,不敢轻易下结论。而按照国际经验,两者首先应该分开。目前修订后的职业病防治法草稿,基本就是按照这个思路。”抄说,这样至少会使职业病患者得到及时诊断,有利于后面确认劳动关系及申请工伤赔偿等步骤的进行,“而如果找不到单位赔偿,又没有工伤保险,政府应该承担最终的责任。”
记者在调查采访过程中,多次联系房山区相关部门。几经周折,房山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李进伟于6月28日给记者打来电话,就此事作了解释: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这个事情,相关部门也正在研究解决的办法,但因为涉及史家营乡的多个煤矿,所有制形式、用工形式都很复杂,加之人数众多,解决此事面临不小困难。半月谈记者高远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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