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启凤 2015 年 3 月 10 日
这次全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会议是经省局党组同意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有关会议精神,总结去年
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今年工作。刚才无锡市、连云港市、扬州市和常熟市安监局的负责同志分别作了交流发言,他们的一些好做法,希望各地能结合自身的实际加以学习借鉴。
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2014 年全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2014 年,全省各级安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政策措施,以全面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为中心,抓住“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契机,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普查、职业卫生“三同时”等监管重点工作,防范和遏制了重特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稳步推进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大力推进“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 — 2 —省局专门下发了通知,明确了目标,进行了部署。各地
在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时,也把职业卫生执法纳入到安全生产年度执法中,进行统一计划、统一部署、统一落实。通过执法检查活动促进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省局每季度突出开展了一次专项督查。上半年重点对职
业卫生监督执法计划、职业卫生现状普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推进、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下半年重点对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危害检测和评价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抽查核查 44 家企业,发现问题 542项,责令当场立即改正 398 项、限期整改 136 项,予以行政处罚 8 项。
无锡市采取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方式,采用分季度、主题式执法新模式,全面开展监督执法行动;徐州市携带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仪器设备,对照“检查表”内容进行逐项检查;常州市在全市开展职业卫生“百日”集中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苏州市采取了多部门联合执法,推进网格化监管;南通市提出了五个“100%”检查计划和基本目标;连云港市在执法检查中坚持做到了“三带、三书、三必查”;扬州市借力“百名专家挂钩千家企业”活动,做好技术帮扶;宿迁市对执法计划和任务进一步明确细化,通过检查责令一批高危害企业进行工艺改进或者拆除搬迁,取得了良好效果。
2014 年全省各地职业卫生执法企业数共 12560 家,责令限期整改企业数共 3489 家、行政处罚企业数 640 家、处罚金额 480 余万元。
(二)扎实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
各地根据总局的部署,按照省局的方案要求,把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以“先试点、后示范、再全面”为原则,通过“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方式,逐步拓展活动范围,有序推进基础建设活动。一是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从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代表性企业中,在 2013 年确定的 229 家基础上,又新培育了 508 家企业。二是扎实推进,不断扩大覆盖面。各地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动基础建设活动的广泛开展,通过抽查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改进措施,通过再宣传再发动,提高企业参与度,扩大了参与活动重点企业的覆盖面。三是严格把关,确保取得实效。注重在质量把关上下功夫,在重点行业企业自查问题、落实整改的基础上,县市区局组织专家严格对照《江苏省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基本要求》逐一把关,市局组织抽查核查,省局负责督查考核,验收或者核查不通过的一律限期整改,保证了基础建设活动取得成效。 无锡市将基础建设活动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并将基础建设进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保障了活动的有效推进。连云港市逐家过关验收,在质量把关和提高实效上下功夫,合格一家、通过一家。镇江市通过网络平台调度企业自查自评工作,并联合卫生、人社和工会部门联合开展抽查。截止去年底,全省实现和超过了 70%以上重点企业基本达到基础建设的要求。
(三)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2014 年,各地遵照“突出重点,循序推进,持续巩固”的原则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既突出了对近几年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回头看,通过查漏补缺巩固整治成果。同时,又按照总局部署开展了水泥制造、石材加工企业职业病危害的专项治理,从摸清底数、到找准环节、再到对症下药,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和治理措施,加强水泥装运、石材切割打磨等重点岗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技术改造。
徐州市注重“宣传与普法并行、监督与服务并重”,紧盯重点企业,紧抓 6 个 100%,将专项治理任务层层分解、逐级传递。苏州市重点开展了有机溶剂、电焊烟尘两个重点职业病危害的专项治理,开展监督检测,针对超标岗位督促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实现职业卫生的本质安全。截止去年底,全省共 6719 家企业纳入了专项治理统计范围,申报率达 87.2%,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培训率达89.6%,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率达 96.3%,现状评价率达37.8%,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 77.1%,健康监护档案建档率达 78.9%。
(四)全面规范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工作 一是从制度层面上加强和规范“三同时”审查工作。省局出台了一个办法、两个规则、7 个评审和审查要点以及相关文件和文书,加强和规范了各级“三同时”审查工作。二是下放和调整“三同时”审查管理权限。省局进一步下放省管审批项目,将省政府和省有关部门审批的总投资在 5亿元以下的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直接授权给设区的市安监局组织实施。市、县两级根据自身实际,自行确定了“三同时”的管理权限。
三是突出强化建设项目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对参与“三同时”工作的建设、施工、工程监理以及技术服务等各单位,都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强了对源头的把控。 2014 年全省共完成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1342 项,其中预评价审核(备案)598 项、设计审查 306 项、竣工验收(备案)438 项。“三同时”覆盖率较以往有了大幅提升,审查质量也有了明显提高。
(五)协同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统计、普查、摸底调查和评估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2014 年,各地借助安全生产标准化大力推进的契机,重点督促职业病危害较为严重、职业卫生管理基础薄弱中小微企业做好职业病危害辨识、检测和申报工作。截止去年底,新增申报企业数 27427家,申报企业总数达 88438 家,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继续位列全国第二位。全省申报企业总数居前六位分别是:无锡、苏州、南通、泰州、南京、徐州;新增企业数增幅比例超过 50%的有:宿迁、苏州、镇江、无锡、淮安、泰州、扬州。
二是扎实开展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工作。各地把职业卫生监管统计与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现状普查、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综合利用,确保了统计制度的有效落实。
三是继续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普查工作。依托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系统信息平台,同步开展了现状普查。2014 年,13个市同步完成安全生产隐患平台验收,促进了职业病危害现状普查工作。截至去年 11 月共有 13174 家企业录入了普查信息,占隐患排查企业的 91.9%,取得了预期效果。 四是圆满完成年度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总局评估小组对南京、扬州两市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进行了抽查,抽取综合评估结果为良好,名列全国前列。省局从各地抽取有关人员组成评估小组,采取了循环评估的方式,对各地报送的企业,对照七项指标要求对资料进行了集中评估,评估结果均在合格等次以上。
(六)积极稳妥开展职业病诊断鉴定现场调查工作 各地能够注重从大局出发、从工作实效出发,注重与相
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根据《关于做好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现场调查等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规范开展现场调查工作,妥善处置相关事项,确保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稳妥、有效实施。2014 年,省、市、县三级共完成卫生部门提请的 298 起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现场调查工作。
(七)扎实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 7 —一是部署开展了以“防治职业病,职业要健康”为主题的大型集中宣传咨询活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了广大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是依托省安全生产协会组织参加“全国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活动,我省共有 1.2 万家单位的 150 多万名职工参加
了竞赛活动,南京、无锡、苏州、南通、淮安等市安监局和有关企业被总局和全总评选为优胜单位。 三是有计划地组织了全省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全省共培训职业卫生监管执法人员 1568 人。 四是加强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对企业从业人员接受培训活动的检查督导。据统计,去年各地共培训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15680 人次,企业培训从业人员 135.9 万人次。
(八)加强职业卫生监管队伍和制度标准建设
1、进一步加大基层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建设和技术装备力度。2014 年,各地加强了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建设和专业人员配置,共有 89 县(市、区)独立设置了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科,全省职业卫生专职监管人员达 398 人,新招录了公共卫生相关专业公务人员 21 人,从卫生和疾控部门引进 17 人,全省具有职业卫生相关专业背景的监管人员达到 76 人,占比接近 20%。2013、2014 年省局两次购置现场快速检测仪器装备,配备到各省辖市和重点县市区。
2、加大职业卫生监管规范标准建设力度。一是结合我— 8 —省实际,省局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规范(试行)》,解决了职业卫生标准规范的缺项问题,明确了检测工作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规范了技术服务机构的检测行为。二是为规范严重行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省局组织制定了《江苏省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导则》及14 个重点行业现状评价技术规范,正在完善之中,今年将及时发布。
2014 年,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我省职业病防治基础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新增职业病人数得到了有效控制(已连续两年下降),杜绝了重特大职业病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职业卫生监管机构队伍建设和基础工作也有了稳步提高。
二、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近两年来,全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还必须清醒看到当前的职业病防治形势仍然十分严峻,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依然面临巨大压力和严峻挑战。
(一)职业病危害的严重状况依然没有显著改观 一是职业病危害分布广、涉及面大、接触人群多,是我省职业病危害现状的主要特点。从传统工业,到新兴产业乃至第三产业,都存在一定的职业病危害。我省已进入职业病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防治工作十分严峻和紧迫。仅从申报数据看,我省工矿企业涉及所有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涉及从业人员达 908.98 万人,其中涉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人数达184.34 万人。二是新增职业病患者总量仍然较大,发病率高的状况没有根本好转。近年来,我省每年报告职业病病例都在 1000 例上下,仍然高居全国前列。三是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矛盾和纠纷日益增多。从去年提请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现场调查工作和职业病信访工作量来看,历史遗留问题不断显现,矛盾与纠纷不断涌现,处理难度不断增大,社会关注度也不断提高。四是职业病危害事件难于防范,群体性事件容易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前些年,全国和我省一些地区陆续发生了社会影响较大的群发性职业病危害事件,社会影响恶劣,成为全社会和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与热点。
(二)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基础工作依然薄弱
一是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难以有效落实已成为最突出的问题。部分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小型企业对职业病
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片面追求效益,不顾劳动者的健康,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和防护设施落后,管理不严格,治理不到位,职业病防治上舍不得投入,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严重,甚至出现违规建设、违规生产、违规作业等情况。二是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不强,维权意识差。大量的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成为职业病危害的主要接触群体。由于职业病防护知识的缺乏,加之用人单位不认真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等义务,导致劳动者缺少防护意识和技能,不能依法维护相应的权利。
(三)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视程度依然不够 一是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对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还没有像重视安全生产、重视环境保护那样重视职业卫生工作,还存在重“红伤”、轻“白伤”的思想。二是一些地方安监部门也没有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只重视安全监管和突发事故,不重视职业卫生监管和职业病,没有把职业卫生监管放上重要位置,没有把职业卫生监管与安全监管同要求、同部署、同考核,甚至存在不作为的情况。
(四)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依然不强 一是监督力量不足。全省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依然比较薄弱,难于满足现实监督的需要,职业卫生监管人员不到 400 人,只占全省安监人数的 10%。一些地方尤其是县级安监部门,只有一两名专职的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只能忙于应付,加强监管成为空谈。二是监管能力不强。专业监管人员缺乏,必要的执法监察装备配备不到位,技术支撑体系与职业卫生工作不相适应,严重影响职业卫生监管能力的整体提高。三是监管基础薄弱。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状况依然没有改观,工作程序、制度规范依然还很滞后。 职业卫生工作事关广大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大家要正确面对、认真分析当前严峻的职业病防治形势,对影响和制约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有效开展的诸多问题要深刻剖析、努力破解,深刻认识做好职业卫生工作对于促进社会和谐、保护劳动者生命健康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我们的监管职责。
三、突出重点,扎实做好 2015 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2015 年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之年,也是实施《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 年)》的收官之年。全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坚持全面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扎实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提升年”活动,切实落实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主体责任,强化分类监管,加强源头控制,不断夯实基础,有效治理重点职业病危害,不断提升职业卫生监管水平。今年的重点工作省局还将专门下发文件部署,在这里我重点强调几点:
(一)有效落实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职业病防治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一样,最有用、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企业自身重视起来。如何真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当务之急,也是我们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要想办法、拿措施、出实招。省局今年提出从四个方面入手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1、以告知承诺、宣传培训、诚信体系等为载体,进一步提高企业全员的职业病防治意识。一是继续做好企业职业卫生法定事项“告知”和“承诺”工作,力争实现工业企业全覆盖。二是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重点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病防治法规和知识培训,同时要督促企业加强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的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防范技能。三是通过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并完善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诚信体系和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
2、以检测评价、健康监护、个体防护等职业卫生管理重点内容为切入点,进一步提升企业职业病防治本质程度。一是指导和督促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按照规范要求开展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督促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二是督促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按照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健康监护工作,建立健康监护档案。三是监督抽查个体防护使用情况。重点加强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员工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情况,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3、以专项执法、重点执法、事故查处等为主要手段,进一步推动企业职业病危害严重现状的整改。一是要强化专项执法,根据专项治理、基础建设、“三同时”等情况确定专项监督执法的重点、范围和对象,推动工作的有效落实。二是要强化重点执法,按照“打非治违”、“四不两直”的要求,重点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开展暗查暗访,加大处罚力度,推动问题整改。三是强化事故查处。严肃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以事故教训推动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4、以危害告知、警示标识、档案管理等标准规范贯彻— 13 —为契机,进一步提高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基础水平。一是规范企业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二是规范企业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 希望各地结合实际,在工作中有所促进、有所突破、有所创新,只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了,职业卫生工作才能落到实处。
(二)切实加强职业卫生监管重点工作 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任重而道远、繁重而艰巨,当前我们还是要突出监管的主要工作、重点工作、必需工作,把有限的监管力量用好、用足。
1、扎实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提升年”活动。提升年就是要突出“提升”二字。一是在职业卫生执法保障性上要有提升。各地要制定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安排,强化相关保障措施。二是在处罚数量和质量上要有提升。要采取明查暗访、分片包干、专家随队、安全卫生一体化等方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三是在职业卫生执法针对性上要有提升。要针对职业病高发、多发行业和存在薄弱环节、突出问题的企业开展严格执法,通过强有力的执法,治理企业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
2、继续推进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基础建设最终要求就是要参加基础活动的企业基本达标。一是力争重点企业全部达标。按照《江苏省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继续抓好重点企业基础建设活动的推进。二是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逐步达标。有序扩大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覆盖面,力争所有参与基础建设活动的企业都能达标。
3、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三同时”审查工作关键就是规范化、程序化。一是规范审批行为。要依法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事项的调整、下放等工作,确保相关工作的有机衔接,严禁审批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二是规范审批程序。重点做好《江苏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落实,确保审批程序到位。三是规范建设和技术服务单位行为。加强对建设单位、技术服务单位在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上的监督抽查,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相关责任。
4、持续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年年做,但不能年年老样子,还是要突出重点和专项。一是把近几年治理过的仍然作为重点,要反复治、治反复。对石英砂制品、石棉制品、木质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及制鞋、铅酸蓄电池生产、水泥制造、石材加工等八个重点行业企业的专项治理工作继续开展“回头看”,巩固治理成果,确实治出成效。二是把尘肺病多发行业作为重点。根据近四、五年我省新增职业病病例的情况,尘肺病一直多发、高发,我们要以问题为导向,在铸造冶炼和船舶修造行业等尘肺病多发行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力求在防治和减少尘肺病上取得成效。三是各地要结合实际做好职业病发病率较高、职业病危害严重、接触人员多的重点行业的专项治理工作。
(三)扎实推进职业卫生监管基层基础工作
基层基础工作的薄弱是职业卫生监管工作难于再上新台阶的关键,要坚持、要扎实的去推进。
1、要进一步督促基层加强监管机构队伍建设。对县(市)和非城中区设立专门职业卫生监管机构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推动县级(含开发区、城中区)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确保与承担的职业卫生监管任务相匹配。要配备监管执法所必需的现场快速检测仪器等执法装备,省局已经坚持了两年,各地也要自己争取。
2、统筹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现状普查、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现状普查是近两年的一项常项性基础工作,今年总局又部署了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省局已经研究如何统筹推进的问题,准备结合全省安监信息化建设,把这几项基础工作一并整合起来。但在信息化建设没有启动前,各地还是要继续做好申报、现状普查和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等工作,不能停滞、不能松懈、不能马虎、更不能应付,这些已有的基础数据今后会实现有效对接的。
3、建立职业卫生监管相关工作制度。一是完善定期上报制度。结合职业卫生统计工作,督促各市、县(市、区)按季度上报申报、专项治理、基础建设活动、“三同时”审查、监督执法、诊断鉴定现场调查等职业卫生日常监管工作信息,及时统计、汇总、分析,实时反映工作进度和成效。二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按季度对全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并通报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针对提出工作要求。
(四)逐步构建职业卫生监管长效机制 面对职业卫生监管的形势和任务,需要在监管体制机制、监管方法手段上有所探索和创新,希望各级要努力去探索和总结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
1、加强职业卫生监管体制机制创新。一是完善和推动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监管一体化机制。这项体制和体系建立已经是势在必行,总局提出了要求,一些兄弟省已率先运行,我们先期也已在一些地方进行过试点,有些市也逐步试行,省局今年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准备全省推进。二是积极探索委托开展监督检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单位开展监督检测,为监管工作提供技术保障。开展“专家进企业服务”活动,组织职业卫生专家,深入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帮助查找隐患。三是完善职业病诊断鉴定现场调查工作机制。在明确职责分工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
2、研究制定职业卫生监管相关规章规范。协调做好省政府《江苏省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调研论证工作;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江苏省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导则》及相关行业评价技术规范;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 版)》进行调整补充。
3、加快职业卫生监管信息平台建设。省局今年将加快信息化建设,建立职业卫生监管平台,将日常监管工作内容实现信息化和数据共享,将企业日常监测、定期检测和评价、健康监护等资料实现网络直报,推进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信息化和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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