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盲审工作的组织
职安处会同规划科技处于2013年10-11月组织开展了本市第二次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报告盲审工作,参加对象有:1.本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甲、乙级资质机构;2.外省市在沪备案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甲级机构;3.本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检测机构。只具有放射资质的机构这次没有参加(复旦大学放射研究所、中科院物理研究所、静安CDC除外)。因此,参加评审的具有职业卫生资质的机构共40家,31家参与评价(本市22家,外省9家),9家参与检测。
报告抽取: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系统”中随机选取,其中对具有评价资质的机构各选取一份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和现状评价报告,不抽取检测报告;对只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各选取3份检测报告,按平均分数排名,只参与检测报告的盲审。
此次评审的报告包括预评价报告16份、控制效果评价报告11份、现状评价报告9份,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报告18份(6家机构),4类报告共计54份。
评审标准:市安全监管局2012年印发的4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报告指导意见(即91号文、99号文)及统一的打分表。
评审专家:每种类型的报告有3名专家评审,其中1名外地专家,2名本市专家,共聘请4位外省市的国家级专家,8位本市专家库的专家。每份报告取3名评审专家打分的平均值,同一家机构的检测报告取3份报告的平均值。参加评审的专家名单不向服务机构公开,避免了机构干扰专家
报告处理:抽取的所有报告进行处理,隐去能标识出报告编制机构的信息如机构名称、联系电话、机构代码等,避免专家评审时主观干扰。(包括页眉页脚)
二、报告存在的主要问题
评价报告:
1、 报告格式方面
Ø 电子版也要有封面、单位资质扫描件、手签页、盖章等等
Ø 缺编号、页眉、页数等,字体、行数、每行字数不符合要求,没有三级目录
Ø 有错别字
Ø 正文所用表格的表头与内容不符合(如表头为“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一览表”,表格内容为检测仪器列表),表的编号与后面引用的不符合,编号错误(表3-4后边就编成3-5等)
Ø 缺少附件、附图(无立项批复、“三同时”审批文件、委托书、专家评审意见、专家签到单、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说明、建筑物内功能分区示意图、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无设备布局图、总平面布置图没有标注风向等)
2、 报告内容方面
Ø 引用依据:引用作废依据(卫生部49号令作废)、缺少引用依据(《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等
Ø 总论:低级错误,如扩建项目写成了新建项目;描述不清楚,整体上会感觉报告很粗糙
Ø 项目概况:缺少工程的利旧情况描述、缺少经济指标、产品、产量等参数。如盲审编号为XZ07的报告,用人单位在09年做过控评,但是报告中没有现时运行情况,也没有09年控评后到现在的变化,扣分;如盲审编号为KP03的报告,未对建设内容、工艺等与预评价报告进行比较
Ø 总体布局:冷风机布局描述不清楚;未对现场情况进行如实描述,无法溯源(就是和后面得出的结论对不上号)
Ø 建筑设计卫生:这一部分在通风方面的问题比较多,大部分报告关于通风情况的描述都不完整,或者缺少自然通风参数,或者缺少全室通风参数缺少建筑物朝向、通风面积等内容,缺少涉及卫生参数现场检测方案、仪器、方法等;无通风相关检测数据
Ø 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缺少检测方法、检测仪器、检测频次、采集器、采样方法、条件等内容。漏危害因素,如未检测游离二氧化硅;氩弧焊作业过程未识别电焊弧光;再譬如化学反应中的燃烧,分析到了完全燃烧的产物,没有分析不完全燃烧的时候产生的危害因素,这属于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不完全;有的危害因素识别出来了,但是缺少相应的接触时间、方式和时间接触人数,缺少检测;原辅材料中缺乏相应的物质成分(如干燥剂,到底是什么成分,焊材,什么成分);用量不明确,写使用1卷
Ø 防护设施:防护措施分析简单,未按照接触有害因素种类、单元叙述;未针对物理因素进行防护;未对超标作业点进行防护分析;有设置机械排风的岗位,如磨床岗位,未对罩口风速、控制风速进行检测,也没有涉及排风参数
Ø 职业卫生现场管理:缺少现场应急救援设施调查与评价、缺少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设施、应急预案说明;应急救援设施分析简单;无职业病申报情况说明;“三同时”执行情况不完整,缺职业卫生审核意见的落实情况;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有企业配备情况,但没有职工使用情况描述;如应急预案中苯乙烯等废气发生意外的情况未考虑、露天作业职业中暑的应急预案
Ø 职业健康监护:未注明体检项目,结果描述太简单;未对复查人员作分析评价;有些报告有健康监护资料,体检信息也很全,但是只是简单的罗列,没有对体检异常情况、需要复查的情况进行分析,扣分
Ø 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这部分与法律法规、政府部门的要求联系比较紧密,譬如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组织、人员要符合什么条件,现在政府部门要求的申报、培训、职业病危害告知、职业健康档案、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未细化)等,用人单位是否落实了?很多报告写得不全,漏申报分析,或者评价内容不准确
Ø 评价建议和结论: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依据卫生部49号令,没有明确是否具备验收条件;无具体的针对性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XZ01:针对疫苗外包装破损造成疫苗液体泄漏而引起生物污染的危害控制);如电焊、切割岗位无防护设备,却在设施配置完全率中判断为符合。大部分报告都存在的问题是,建议和结论部分比较原则,缺乏针对性,写的不够深入,有很多建议提不出来,或者提的不完整,譬如对于某个项目中有个污水处理清淤岗位(KP09),危害因素检测出来了,但是对于这个岗位的综合分析、相关的防护等评价内容没有提及,可能是漏掉了,可能就是不知道应该怎么应急救援、怎么防护;还有很多企业用到钢瓶间,钢瓶间应有什么要求,有什么防护措施,都没有在结论部分体现出来
Ø 除此之外,低级错误:
概念性错误:如个人防护用品部分,“防尘口罩”与“口罩”、“STEL/PC-TWA”含义理解错误
表格与文字描述不符。。。表格有不符合项,文字表述为“都符合”
保护气的主要成分,写成丙烯,易燃易爆气体
有效位数,譬如噪声的有效位数不对,可能会影响结果判断
检测报告:
1、报告格式
跟评价报告的错误类似,没有根据导则要求的附件提供(或者说实际报告可能有,但是上传的报告中未见),少内页(公正性声明、资质证书)、区域示意图、周边单位示意图。表格后的文字未空行。一段话中的字体不一样,字号忽大忽小(JC07、JC04、JC12)
2、报告内容
Ø 简要工程分析
单位概况内容不全,少行业分类;缺少作业方式的描述;导则中有对检测范围的描述,但是其他区域不在检测范围的原因没有写明;化学物料的使用情况列举不清楚,就是只列出了化学物料,没有怎么使用的;检测布局中,未对车间办公室和休息室等进行检测。低级错误:双休日厂休,一班运转,全年生产时间310天
Ø 现场环境调查
缺少气湿和风速的检测,缺少防护设施的具体名称、数量
Ø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未描述采样时段的生产负荷率、检测方案使用的表格不符合导则;前面现场调查的岗位中的接触人数与后面的接触人数不一致;低级错误,接触时间无单位,检测项目中误用“其他粉尘”的概念
Ø 建议
未对职业卫生管理提出要求,对超标点未作合理的整改建议;而且整改建议,首先应从改进工艺、防护设施改造方面着手,最后才是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有的报告很多超标值,最后建议就一句话,佩戴防护用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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