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湖北省安委会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全面开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实施情况检查工作。
本次开展《规划》实施情况检查,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和计生委、中宣部等九部门联合部署的重要活动,目的是为了研究制定《“十三五”职业病防治规划》和职业病防治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8月底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九部门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我省《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检查对象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类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政府层面主要检查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资金投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落实等情况;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主要检查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据悉,湖北省重点防治的职业病为煤工尘肺、矽肺、石棉肺、铅中毒、锰中毒、苯中毒、汞中毒、职业性肿瘤和放射性职业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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