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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13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_推荐

字号+ 作者:小编 来源:职业病网采编

2016-02-24 21:47 我要评论( )

2013年,全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监总局的一规定四办法和《山西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工作,努力构

2013年,全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监总局的“一规定四办法”和《山西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工作,努力构建技术支撑体系,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长效机制,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一、 扎实做好宣传培训工作

1.以4月份“职业病防治周”和6月份“安全生产月”为契机,以新闻媒体为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普及职业卫生法律知识,形成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舆论氛围。

2.省局分别对职业卫生监管人员、驻晋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考核。

3.市县安监部门按照分级属地监管原则,扎实开展职业卫生监管业务专题培训;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培训情况。

二、理顺职业卫生监管职能

4.今年,市级要全部完成职能划转工作,并设置独立的内设机构,配齐相应的人员和装备。

5. 各市要督促指导辖区内未完成职责划转的各县(区),尽快完成职能划转,力争至2013年底,县级职能划转率达100%。

三、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

6.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总体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分行业分期分批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确保至2015年,全省职业卫生工作达到《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的各项要求。

四、切实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7. 强化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加强与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沟通联动,发挥基层安监站作用,切实掌握用人单位数量和基本情况,促进申报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至2013年底,累计申报数争取突破9500家。

8. 严格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抓好源头控制。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全面开展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9. 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工作,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健康监护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执法检查以及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10.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行动。在巩固已取得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安排部署水泥生产、石材加工行业、焦化生产企业的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力争以上行业领域率先完成《山西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中的各项要求。

11.加强职业健康执法检查。制定下发2013年职业健康执法计划,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相关规定,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违规问题。

五、努力构建全省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

12.强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开展年度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考核,促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合法、健康、有序地开展工作。

13.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总体规划,严格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工作;督促指导晋中市、吕梁市、忻州市完成丙级资质证书认可试点工作。

14. 加强职业卫生专家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调整、补充职业卫生专家库成员,选择业务娴熟,技术过硬的工程类专家进入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持作用,确保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公正性。

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

15.适时召开职业病防治工作厅(局)际联席会议,及时通报相关职业病防治信息,研究防治策略,协调解决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推动全省职业病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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