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开展全省职业病防治综合督查和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黔安办〔2015〕2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6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进一步强化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有效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2015年6月17日,省职业病防治综合督查组到清镇市开展职业卫生督查检查工作。
督查组一行,听取了清镇市开展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情况汇报,抽查了联塑科技发展(贵阳)有限公司、贵州广铝铝业有限公司、贵阳海螺盘江水泥有限公司、清镇市第三人民医院等3家企业和1家医疗机构。在抽查过程中,听取了3家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情况汇报,检查了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劳动者教育培训、专项资金落实、职业健康体检及档案、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落实情况、劳动合同签订、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应急救援预案等资料,深入企业现场检查了职业危害重点区域、现场作业人员防护用品佩戴、警示标示的设置等;在医疗机构主要检查了相关体检资质及职业病体检工作开展情况。针对督查检查情况,督查组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形成协调联动机制,确保辖区和行业领域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有序推进;二是要认真督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职业健康体检、劳动者教育培训等相关工作,完善职业卫生档案,确保劳动者不发生职业病;三是要进一步加大《职业病防治法》等系列法律法规的宣贯,切实提升企业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劳动者的防范意识、群众的监督意识,实现“全覆盖”;四是要进一步督促企业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事故急救援演练工作,确保应急措施、设备等有效实用。
贵阳市安监局、总工会、卫计委等有关领导和清镇市有关领导同志参加了本次督查检查工作。
(责编:伍斯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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