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职业病报告病例总体呈上升趋势,我省每年职业病新发病例数都在1000例以上。5月1日,国家卫计委修订的《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对职业病健康检查进行了规范。
《办法》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将按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目的在于掌握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发现职业禁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目的在于及时发现劳动者的健康损害;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是为了解劳动者离开工作岗位时的健康状况,以便分清健康损害的责任。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应保护劳动者的知情权及个人隐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的,应及时书面告知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同时向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发现职业禁忌的,应及时告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济南医院(济南市职业病防治院)院长李海涛表示,我国的职业病危害广泛分布在矿山、冶金、建材、有色金属、机械、化工、电子等多个行业,伴随着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新的职业病危害也在不断出现。最常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工作场所的各种粉尘,其所导致的尘肺病是一种不可治愈的疾病。另据山东省疾控中心有关专家介绍,山东省每年职业病新发病例数都在1000例以上。其中,尘肺病是我国最严重的职业病,占职业病的80%左右。
济南医院院长李海涛讲述了这样一个案例。58岁的姚女士,觉得自己四肢无力、步行不稳、表情呆滞、情绪极易波动,后来双手哆嗦不能拿笔、拿筷子,曾被诊断为“帕金森氏综合症”,治疗多年仍不见好转。后来被确诊为“职业性慢性重度锰中毒”。李海涛说,姚女士退休前是电焊工,电焊除了电弧光产生的辐射危害外,各种焊件和焊条中均含有数量不等的锰,通风不良时长期吸入含锰的烟尘可发生锰中毒。中毒后期会出现典型的震颤麻痹综合征,所以会被误诊为“帕金森氏综合症”。
家住莱州的周先生从事矿石开采工作已经多年,近两年出现了胸闷、气短、乏力、咳嗽、咳痰等症状,经当地职业病防治机构检查为尘肺病,他要求企业给予补偿,企业要求到上一级机构再度进行检查。张先生告诉记者:“在企业工作,劳动保护不好,得了这种病真是害怕。”
采访中,一位来自临沂的中度慢性铅中毒病人,无可奈何地感叹道,他们小厂的厂长说只要每天吃一种“维生素”药丸就会保证身体健康,这次中毒后才知道所谓的“维生素丸”就是驱铅的药丸“二巯基丁二酸”。济南医院职业病科主任刘扬说,铅中毒是种常见的职业病,多是由于在工作中持续、大量接触铅板、铅尘所引起,临床多表现为腹痛、食欲不振等消化系统症状诊。女性对铅较敏感,可引起月经失调、流产、不孕等。男性铅中毒可引起精子活动度降低及畸形精子数增多,而导致不育。
有关专家认为,该《办法》的出台,说明政府对职业病的重视,但是,作为员工和企业一定要搞清楚,职业病是可防 可控的,企业的一线职工应有防控意识,对于未按时发放防控装备的企业,职工可以对其进行举报;作为企业,应该预先通报场所的危害,保护职工权益,若企业未做到,职工可以到相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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