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嘴山市红果子工业园区一家硅铁生产企业,因签订劳动合同时,未向职工告知生产过程中存在职业病危害等,被自治区安监局处以5万元行政罚款,并责令企业限期改正。这是今年以来我区开出的首张职业卫生监管罚单。
今年以来,我区加大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察力度,自治区安监局多次组织人员对相关企业进行检查,指导全区用人单位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主体责任,加大职业卫生行政执法力度。5月14日,自治区安监局在执法检查时发现,红果子工业园区一硅铁生产企业在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未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情况如实告知劳动者,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要求。安监局执法人员遂做出以上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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