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获悉,截至5月,我市2600余人完成职业健康体检。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定期组织劳动者到具备职业病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给每位员工建立健康档案,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规定,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的劳动作业者可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预约上门体检、双休日预约体检以及每周五上岗前体检。据统计,截至5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经对2600余人进行了职业健康体检,健康监护项目开展率超过90%。对体检发现的职业禁忌者、疑似职业病者,中心已及时告知体检者本人及用人单位,有效地保障了体检者的健康权益。
(责编:伍斯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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