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监管责任具体化。严格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监管“防、治、保”和工会维权的分工,安监局、卫计委、社保局、总工会根据自身职责,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层层传导压力,细化目标、明确责任、强化监管,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
二是现场检查科学化。现场检查依托技术服务机构,充分专家、仪器的作用。告别职业危害作业场所检查靠“眼睛看、耳朵听、鼻子闻”的方式,实现仪器检测、数据说话、专家把脉。
三是执法过程规范化。执法检查严格按照“三部曲”,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合法、公正、公开、公平、及时的原则。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程序合法、引用法律适用、文书填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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