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
修改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省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适应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需要,我们起草了《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请你们提出修改意见,于11月5日前将意见反馈到省局法规处。联系人:杨学宝,电话:0431-85096325(传真) 邮箱:yxb@jl.gov.cn
附件:《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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