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珠海、汕头、佛山、江门、肇庆市卫生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现将《广东省2012年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承担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管职责的安全监管和卫生部门根据《指导意见》并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制定本地区2012年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意见,于2012年2月10日前报送至省安全监管局。
联系人:苏文进,电话:020-83135491,传真:020-83135921,邮箱:gdzyaq@163.com。
二O一二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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