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按照省政府领导的有关批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1〕18号)等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重要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局代拟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提出意见,并于6月24日前书面(含电子版)反馈我局。
(联系人:冯嘉茗,苏旺胜,联系电话:020-83133394、83133473,传真电话:020-83133394,邮箱:su2100@126.com)
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
二O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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