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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省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工作会议暨职业危害现状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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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7 21:12 我要评论( )

关于召开全省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工作会议暨职业危害现状摸底调查工作研讨会的通知(粤安办〔2011〕53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委办、顺德区安委办: 为推进我省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工作,省安委办定于6月2日在广州市召开全省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会

关于召开全省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工作会议暨职业危害现状摸底调查工作研讨会的通知(粤安办〔2011〕53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委办、顺德区安委办:

为推进我省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工作,省安委办定于6月2日在广州市召开全省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会议暨职业危害现状摸底调查工作研讨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目的

贯彻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加强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09〕210号)精神,推进省安委办《关于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安办〔2011〕51号)所部署工作的落实。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年6月2~3日(会期1天半),6月1日下午会议报到。

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南横管理区环岛南路广州南沙资讯科技园

三、会议内容

(一)全省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工作动员;

(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专题培训;

(三)广州、中山、河源介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现状摸底调查工作经验;

(四)研讨全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摸底调查工作方案。

四、参加会议人员

省安全监管局主管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分管领导及业务负责人;承担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的地级以上市监管部门(安监或卫生)分管领导及业务科(室)负责人;深圳、珠海、佛山、汕头、肇庆、江门、梅州和顺德等8个地区安监部门相关负责人;请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派员出席(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其它事项

(一)请有关地级以上市安委办、顺德区安委办负责通知安监部门以及承担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的卫生部门参会,并于5月25日前将会议代表回执(见附件2)汇总传真至省安全监管局职业健康处。请广州、中山、河源等市安全监管局准备摸底调查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二)与会代表交通、住宿费用自理,用餐由会议统一安排。

联系人及电话:省安全监管局职业健康处苏文进,020-83135491、83135921(传真);广州市南沙区安全监管局周俊,020-84986785,15112168589;广州南沙资讯科技园魏千波,13538704418。

 

附件:1. 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表

  2. 会议代表回执

  3.会议地点交通路线图

 

 

二O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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