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顺德区安全监管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开通使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安监总厅〔2011〕6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充分发挥“12350”举报投诉电话的功能作用。开通“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以下简称“举报投诉电话”),是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的重要举措,更是发挥社会群众监督作用的重要手段。自2009年12月25日全省统一开通“12350”举报投诉电话(以下简称举报投诉电话)以来,各级安全监管局共受理举报投诉1531宗,办理1531宗,办结1486宗,办结率97.06%(截至到2011年第一季度的统计数据),及时发现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有效打击和查处了一批非法违法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减少全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年多的实践证明,“12350”向社会提供了一条更加便捷高效的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渠道,是加大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健全和完善新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的有力保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重视举报投诉电话的建设和运行,真正把“12350”打造成能够解决问题、广受人民群众欢迎、面向社会、强化监管、“打非治违”的有力武器,更好更快地为我省安全生产大局服务。
二、明确责任,切实解决好举报投诉电话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目前,我省举报投诉电话仍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个别地方安全监管部门思想还不够重视。尤其是部分县(市、区、镇)安全监管部门长期拖欠举报投诉电话运营费用影响运行。二是少数受理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举报投诉受理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对举报投诉电话的宣传力度不够大。从去年全省“12350”举报投诉宗数和年内地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来看差距很大,说明举报投诉电话的社会知晓度不高。四是奖励政策落实不到位。群众实名举报并经查属实的,多数地方仍未严格落实奖励政策。
三、突出重点,严格落实《通知》的相关要求。一是必须确保举报投诉电话正常运行。要实行专人受理、专线专用。举报投诉电话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该电话只能用于接听受理安全生产领域的举报投诉,其他工作事项均不得占用该电话。要及时缴纳举报投诉电话运行费用,保障正常运行。二是进一步提高举报投诉受理人员的业务素质,规范工作流程。各级受理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基本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了解本级机关及其内设处(科)室和执法监察部门的相关职能,严格保守举报人的信息资料,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要做到服务热情周到,讲究使用文明用语,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诉求,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和化解矛盾;同时,对举报内容要及时认真记录,如实、客观、具体、完整地反映投诉人的诉求,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12350”举报投诉电话的社会知晓度。各地所有安监执法车辆上必须尽快按照要求标示“12350”举报投诉电话号码,并通过新闻媒体,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咨询日”等活动,加大“12350”的宣传力度。使“12350”成为全社会、各企业周知的特服电话。四是要切实落实好举报奖励政策。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四章六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和《广东省安全生产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粤财综〔2008〕61号)的相关要求,切实落实好举报奖励政策,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安全监管的积极性。
各地具体贯彻落实情况请于5月23日前上报省局(联系人:黄鲲,联系电话:020-83135924,传真:020-83135940)。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开通使用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2011〕65号)
二O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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