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工作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
及《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文书(试行)
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深圳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为做好我省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在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与《广东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47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编写了《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工作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及《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文书(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呈法制办审查后以规范性文件印发。
现送你们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于4月8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省局(联系人:安全监管二处王秀文,电话:020-83135927,传真:020-83133417)。
此函。
附件:1、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
督管理工作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
2、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文书(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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