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工作,我局按照《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8号)、《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以及《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广东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请将意见填入《征求意见表》中,并于8月20日前将反馈意见书面反馈我局。
联系人:廖琦,联系电话:020-83135915,传真:020-83133414
此函。
附件:1、《广东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表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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