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
“学时代楷模刘义权、在本职岗位作贡献”活动
进一步加强档案业务标准化建设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时代楷模刘义权、在本职岗位作贡献”活动进一步加强档案业务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安监总厅〔2010〕2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查找本单位档案工作差距,提出改进措施,切实落实责任,于5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并做好挖掘和树立身边典型工作,尤其要善于发现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和事迹,从本地区推荐1名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于7月底前以书面形式报送省安全监管局档案室。我省将选取事迹突出的先进人物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联系人:林利英 联系电话:020-83135487
地址: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9号广东安监大厦705房
邮编:510060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时代楷模刘义权、在本职岗位作贡献”活动进一步加强档案业务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安监总厅〔2010〕21号)
二O一O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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