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关于开展安全
培训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关于开展安全培训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人事函〔2012〕200号)(以下简称《通知》)(附后)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并按《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填报信息采集范围各项表格。安全监管干部、安全监管执法队干部、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师和考试中心、考试点、培训机构有关信息于2012年12月21日前,特种作业人员有关信息于2013年2月18日前报送省安全监管局人事处;以便汇总整理上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培训中心。
附件: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关于开展安全培训基本
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2.安全培训基本信息采集表(表格可上总局、省局网
站下载)
省安全监管局人事处
2012年11月26日
(联系人:黄昭,电话:83135479,传真:83135907)
转载请注明出处:职业病网 www.7785.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