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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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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7 21:10 我要评论( )

转发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知识竞赛的通知(粤安监政法〔2012〕6号) 转发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关于 开展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知识竞赛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中央驻

转发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知识竞赛的通知(粤安监政法〔2012〕6号)

转发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关于

开展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知识竞赛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中央驻粤企业和省管企业:

现将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知识竞赛的通知》(安组委办〔2012〕6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组织开展。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知识竞赛是全国“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之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和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干部群众踊跃参与竞赛活动,扩大竞赛活动的社会影响力,以此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广大干部职工遵章守纪的安全意识。

二、宣传发动,有序开展。各地、各单位要根据《通知》的有关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竞赛活动有序开展。

(一)组织发动。各地、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竞赛活动,自行下载竞赛试卷及答题卡(见www.gdsafety.gov.cn)进行答题。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组织本单位和下属单位的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竞赛活动,要加强督促,确保参加知识竞赛的人数和答题质量。同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途径,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加知识竞赛,进一步提高知识竞赛活动的参与度。

(二)答卷汇总。中央驻粤企业的答题卡由广东分公司收集,省管企业的由集团(总公司)收集,各地的企业、群众填写的由所在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安全监管部门收集后于7月24日前直接寄至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地址: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9号,邮编:510060,联系人:潘广锋,联系电话:020-83135702)。

(三)奖项设置。竞赛设个人一等奖1名,奖金5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300元,三等奖20名,奖金200元。奖金将以手机充值卡直接充值到中奖个人手机上。组织奖若干。各奖项将在公证人员监督下,从全部正确的答题卡中随机抽取产生。竞赛活动结束后,由省安全监管局通报表彰,表彰通报同时在省局网站和《广东安全生产》杂志刊发。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地要加大知识竞赛的社会宣传力度,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开展具有地区特色、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以月促年,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生产、宣传安全生产、参与安全生产”的浓厚社会氛围。

 

  附件:《关于开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知识竞赛的通知》(安

  组委办〔2012〕6号)

 

  二O一一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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