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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上半年地方安全监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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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7 21:12 我要评论( )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上半年地方安全监管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通知(粤安监明电(2011)25号)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 上半年地方安全监管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上半年地方安全监管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通知(粤安监明电(2011)25号)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

上半年地方安全监管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上半年地方安全监管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函〔2011〕107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组织本单位和辖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要求,认真做好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报表格式及说明请直接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下载,操作方法见安监总厅函〔2011〕107号),确保数据准确并于7月5日前完成统计报表的网上填报、报表打印上报,连同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近期印发的有关机构编制文件传真报抄至省局人事处。

填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局人事处联系(联系人:吴海亮;电话:020-83133290、传真:020-83135907;电子邮箱:sajjwhl@163.com),或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请求技术支持(联系人:于立见;电话:010-84911572;电子邮箱:yulj@chinasafety.ac.cn)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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