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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卫生部办公厅等4部门关于认真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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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7 21:10 我要评论( )

转发卫生部办公厅等4部门关于认真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和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粤卫函〔2012〕340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安全监管局、总工会: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等4部门《关于认真做

转发卫生部办公厅等4部门关于认真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和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粤卫函〔2012〕340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安全监管局、总工会: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等4部门《关于认真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和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2〕46号,下称《通知》)转发给你们。今年宣传周的主题是“防治职业病,关爱劳动者”。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突出主题,充分利用电台、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以及咨询、培训、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省卫生厅已印制一批宣传资料,将发各地用于宣传活动。请各地于2012年10月31日前将宣传活动情况总结分别报送省有关部门。

省卫生厅联系人:林志祥,联系电话:020-83770131,传真:020-83848400,E-mail:83824719@163.com。

省安全监管局联系人:苏文进,联系电话:020-83135491,传真:020-83135921,E-mail:gdzyaq@163.com。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人:胡惠安,联系电话:020-83325715,传真:020-83182445,E-mail:gdgsbx@163.com 。

省总工会联系人:张华平,联系电话:020-83859768,传真:020-83871080 ,E-mail:gdghlbb@163.com。  

 

 

 

省卫生厅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总工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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