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省属有关企业:
今年1-4月,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共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18起,死亡28人,死亡人数同比上升了133%,占全年控制指标的38%,超进度指标近4个百分点。其中较大事故1起,死亡9人、重伤1人,是近七年来我省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一起;5月8日,广州市一日内发生3起工程建设领域事故,造成6人死亡、多人受伤。我省自3月份以来,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接连发生,亟需引起高度重视。
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分析,今年以来我省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多发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部分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当前施工安全形势的严峻性认识不足,监管工作不得力,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对施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不大。二是部分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个人安全防护用品配置不足的情况,有的还以包代管、违法分包。三是相当大比例的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知识技能水平较低,作业人员流动性大,建筑施工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难以真正落实,今年我省建筑劳动力较为紧缺,一些施工单位私招滥聘社会流动人员,没有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就上岗作业。四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扩大内需政策的实施,珠三角地区建设规模不断加大,尤其是广州“亚运会”、深圳“大运会”相关工程以及部分扩大内需的省属、市属重点建设工程进入施工高峰期,加班加点抢进度,施工监管人员数量少,部分安监员业务素质不高,给全省施工安全监管工作造成了很大压力。今年一季度发生的12起施工安全事故中,有10起发生在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建设规模较大的珠三角地区。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2010〕8号)转发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警钟长鸣,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各地及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在服从和服务省委、省政府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过程中,自觉把强化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放在重要位置,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毫不松懈抓好建设施工安全监管,全力防范和减少建设施工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推进建筑施工隐患整治。各地及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建设管理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和省安委会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统一部署,以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为中心,继续深化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重点预防和减少施工坍塌(包括深基坑坍塌、高支模失稳、大型建筑起重机械倒塌)和高处坠落两类事故的发生,确定工程投资规模大、在建项目较多或安全生产监管薄弱的地区和企业为重点监控对象,制定监控方案,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施工部位的隐患排查治理。
三、夯实基础,推进三项管理制度。一是要通过完善“平安卡”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对建筑施工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二是要严格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强化施工安全生产的动态监管,加大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主体和相关责任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三是要不断完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拆装、检验、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
四、依法行政,扎实抓好四项基础性工作。一是要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为基础,进一步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二是要进一步健全省、市、县(市、区)三级施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充实安全生产专家库,进一步完善各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教育和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三是要继续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健全发证后的监督检查以及对降低安全生产条件企业的警示、处理制度。四是要开展对全省各级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考核工作,促进安全监督机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配备必要的专业人才,提高安全监督工作水平。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2010〕8号)
二O一O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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